Saturday, March 29, 2014

反服貿的真義


反服貿的真義

反服貿不是害怕產業競爭,是擔心國境失守;
不是害怕市場開放,是不願意辛苦得來的民主自由鎖進中國

依據WTO烏拉圭談判回合的定義,國際服務貿易(international Service Trade)是「指國際間服務的輸入與輸出的一種貿易方式」, 其概念係除了貨物貿易以外的一切貿易型態。其影響範圍至為廣大,並非一般認知的「服務業」而已,切不可誤認產業還有農業、工業、營建業、運輸業、金融業......,而不予重視。

此次反服貿事件肇因於張慶忠於30秒的混亂中,以自備麥克風趁亂宣布審議完成送院備查。在程序上,憲法第63條規定「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、預算案、戒嚴案、大赦案、宣戰案、媾和案、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。」而經濟部、馬總統回應更是送院「逐條討論,逐條表決」 ,言下之意是企圖透過國民黨立法院委員人數優勢,強渡關山(在這個失能的代議制度下可預見的是:連修改一個「逗點」都表決不通過、連是否「表示意見」都表決不通過)。對於事件的回應一再重複宣稱學者誤導,服貿對台灣有利,中國開放較多......等重彈老調。

服貿協議主文24條中,幾乎都是一些促進兩岸經濟發展、增進產業競爭力......等等宣示性文字;問題是,大家的疑慮是服貿協議「第二十條爭端解決 雙方關於本協議解釋、實施和適用的爭端,應依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」第十條規定處理。」 其爭議處理機制根本毫無解決之時,也讓台灣難以擺脫中國糾纏。同時,在附件1中,規範雙方開放項目嚴重不對等,及開放洗衣業、零售業、批發業、食品供應業、美容美髮業......等等,也就是說,大家將有一大堆的山東、陜西、四川、安徽、......老鄉來開早餐店(只要投資600萬元 ,可來3人。經濟部宣稱需有營業額1000萬始可申請居留;惟,依營所稅藍色申報,1000萬營業額以6%計為盈餘,計扣17%營利事業所得稅,則每年只須繳10.2萬(如其成本及費用達1000萬,則營所稅是零元!!)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即可持續居留,經濟部次長杜紫軍3/29在年代新聞的回應,在在顯示管制配套措施的形同虛設!)、美髮院、洗衣店、雜貨店........,做大家的鄰居,這是台灣國境的「徹底失守」。

台灣的小型零售業,在電視劇盛行及大型量販店的引入而消失,大型零售業如「家樂福」、「好事多」都不是這次服貿協議的疑慮;而是廉價的投資開放,勢將造成假投資、真移民。這些種種問題在馬總統、江院長、甚至經濟部的回應都一再迴避,只不斷宣稱非簽不可、簽了對台灣有利。讓人懷疑這些官員根本不知道服貿協議到底是什麼?這才是大家覺得最恐怖的,怪不得占據立院的學生說「我們不是勇敢,是因為害怕才出來的!」。

22K的問題是台灣勞力密集產業因尋求廉價勞力外移中國,(下一回合他們必將轉進柬埔寨、高綿、越南,最後會去伊索比亞;這是人之常情)而國內產業轉型不及(政府的產業升級政策失能)更兼錯誤的外勞政策(外勞薪資本就該與基本工資脫勾、仲介外勞與外勞管理不當),導致勞力供給無限,勞力市場長期供需失衡,勞工薪資22K是一連串錯誤政策的結果。這次的服貿協議更將是徹底毀滅台灣的「災難」!豈可不逐條審查它的影響。

嚐試問問週遭的同事、朋友,也發現絕大部份沒有去看「服貿」內容(這也令人憂心),這些高級知識份子(政府官員)的漠然,會不會就是外國媒體(紐約時報,華盛頓郵報)所說:台灣政府一味低調處理,為的是儘速通過簽定。反服貿不是害怕產業競爭,是擔心國境失守;不是害怕市場開放,是不願意辛苦得來的民主自由鎖進中國;我們該為年輕人的未來負責,絕不可沒給資源,還破壞他們僅有的安身立命之處,天祐台灣。